天津市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12年,天津市再新创建100个文明生态村,让更多农民享受生态宜居生活。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各涉农区县将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民计民生、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从2011年开始,天津将中央和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8亿元,与市农委文明生态村创建补助资金1.2亿元捆绑使用,扩大了文明生态村建设财政资金覆盖范围。按照市农委统一部署,各区县充分发动群众,鼓励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据了解,2011年,本市高标准创建文明生态村139个,超额完成年初124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计划。
市农委要求,2012年在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所有创建村要以《天津市文明生态规划建设导则》为依据,深入挖掘村庄的历史、文化、生态、民俗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高标准规划设计文明生态村;在建设标准上不打折扣,坚持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努力把每一个文明生态村都建成精品工程。所有创建村全部达到村内道路硬化、街道亮化、饮水安全化、能源清洁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村庄绿化美化的“六化”标准。另外,各区县还将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坑塘治理工程、农村清洁试点工程等单项创建工程,着力打造亮点,努力建设文明、生态、宜居、优美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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