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高检院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检察干警头脑,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建立“天津检察讲坛”,聘请专家做专题报告,院领导带头宣讲辅导。通过召开学习体会交流会、组织专题研讨等活动,把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
二、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活动不断深入。除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和辅导讲座外,还举行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开展检察干警职业道德修养征文等活动,使检察干警深受教育。同时,广泛开展扶残助困活动,市院机关确定了12个农村困难户为联系户,每年春节前由院领导带队进行慰问,并组织全系统积极为灾区群众和?残疾人捐款捐物。
三、加大选树先进典型力度,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十大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搞好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推荐评选工作。围绕建设“五好”党支部,争做“五带头”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推动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充分展现和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的方针,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先后举办主题演讲、诗歌朗诵,文艺汇演,业余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等文艺活动。此外,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单项运动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团结凝聚、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极大地促进了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曾被评为2007—2008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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