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渔业执法的监督管理作用。
一、加强宣传,提高执法工作影响力
渔政处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渔港、渔村、渔船开展各类执法宣传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执法,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1.落实伏季休渔制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休渔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执法宣传。伏休期间,开展海陆联合大检查。
2.不断拓展执法领域,开展增殖放流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放流的监督工作,严把放流质量关。加强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观赏鱼市场、饭店等开展了多次联合检查。
3.加强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努力创建文明渔港。组织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拓展渔船检验工作新领域,探索对内陆渔船的检验管理工作。
5.完成“天津市渔业安全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
四、加强思想教育,营造和谐向上风气
注重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弘扬正气,掀起学先进、赶先进活动热潮。
五、关心职工生活,保护和激发职工积极性
领导班子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关心帮助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曾被评为2005—2006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2007—2008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