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市最大的一家公证机构,北方公证处将精神文明建设应用于自身发展的各个环节,2005年,北方公证处首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第二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2年经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从第一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
十年间北方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56252件,涉及各类合同、招投标、土地招、拍、挂、证据保全、股权转让、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公司事务及大量的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赠与、夫妻财产约定、委托、声明,还有在国外使用的用于留学、探亲、定居、移民、境外旅游等民商事务公证。服务广度进一步扩展,办证种类逐步增多。工作重心时刻围绕党和政府重点工作。在2013年末我市小客车调控工作中,全体人员连续加班40余天,受理公证近5万余件,有力的保障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处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强化公益性。今年我处响应中公协和天津公协的号召,对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并专程派业务骨干到天津第一老年公寓向老年人慰问并义务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同时,我处自2003年起设立专项博爱基金,十余年来一直坚持捐助社会各界弱势群体,至今已向社会各界捐助近五十万元。今年我处使用该基金向儿童福利院、天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近三万元。在日常工作中处内还开辟残障人员无障碍服务通道,为老弱病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每年办理百余件捐献遗体、捐献角膜公证,对自愿捐献遗体、眼角膜公证一律免收公证费用。除此之外,我处专门设立了义务法律咨询窗口,每天选派处内业务水平高、公证经验丰富的公证员免费为当事人解答各种涉及公证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制宣传,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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