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男,46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现在蓟县从事个体经营。
2010年10月28日傍晚,李云龙从市区驾车回蓟县途中,目睹一越野车与一轿车相撞。现场两辆车正在漏油,随时有起火爆炸的危险。李云龙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停车上前,一边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一边紧急施救,先后从车内救出4名伤者并将其抱离现场至高速护栏外,又去查看被越野车甩在公路上的5个人,发现其中一人身受重伤。他耐心安慰着伤者,直到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控制,全身沾满血迹的李云龙才悄悄离开现场。
在家人和朋友眼中,李云龙是个“不怕惹麻烦的人”。他不断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人,他说:“这是本能,改不了了,看到危难就得亮剑!”20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李云龙在家乡桃山水库下游的河中捞鱼,突然看到一个小孩从上游漂下来。李云龙不顾他人劝阻,毫不犹豫跳下水去,逆着湍急的河水游向孩子。他看准孩子的一只脚,用尽全力把孩子拉上岸,随后抱起孩子向1公里外的医院跑去。半路遇见孩子家人的时候,李云龙才发现自己只穿着裤衩,一只鞋和袜子都已跑丢,脚底板被路上的石子划出了一道道血口子。
李云龙在河北黄骅市做生意期间,遇到一个20多岁的老乡患了晚期肺结核,已经奄奄一息。当时已是腊月廿九,准备过年的李云龙见到落难的老乡,毫不犹豫地收留了他,并带他到黄骅市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过几天的医治和精心照料,病人转危为安。正月初三,病人的家属从黑龙江赶到,对李云龙千恩万谢,将病人接回了东北老家。
2012年,李云龙被评为“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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