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群众在观看各主要干道设置的“学习道德模范”公益广告
天津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城乡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自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以来,东丽区文明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形成了“学模范,评好人,聚能量,树正气”的社会风尚。
一是广泛动员发动。制定活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东丽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参加评选活动的时间和方法,动员全区城乡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把参与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崇尚模范,弘扬正气”的过程。
二是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板报、事迹巡回展以及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展示道德模范的精神境界,礼赞他们的高尚行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导人们坚信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是踊跃参与投票。为确保每个人都有参加评选活动的机会,全区各单位在组织学习典型事迹的基础上,为每位干部印制了选票,各街道还在主要干道、广场花园设置了投票点,方面居民参与投票活动,营造了“你做好人,我来投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