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河东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东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河东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试行)》、《河东区文明楼栋测评体系(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下发各单位执行,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共设置9个测评项目,包括: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道德建设、道德讲堂建设、志愿组织建设、优美环境建设、诚信优质服务、“我们的节日”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文明创建活动,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目)。采取申报单位自查、交流互查、区文明办抽查的方式测评。
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共设置9个测评项目,包括:机制健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服务优质、风尚良好、志愿服务、快乐营地、“我们的节日”活动、文体活动,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目)。采取社区自查、街道测评考核、按照名额推荐的的方式测评。
文明楼栋测评体系共设置4个测评项目,包括:风气文明、环境整洁、邻里和睦、创建踊跃,满分为100分(不含1个加分项目)。采取分配名额,社区推荐、街道测评考核的方式进行。
测评体系还明确,对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的单位、社区、楼栋,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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