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嫣,女,汉族,1975年8月生,2001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硕士学位,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律师兼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
刘嫣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坚持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立足一线、服务一线,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曾获得“天津市学法用法先进个人”和“2011-201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推动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公司依法管理、合规经营,是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公司成立以来,刘嫣同志组织法律事务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行业监管规定,推动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参与起草、审查了400多项公司制度,建立了覆盖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了公司决策合法合规。为各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重大项目的对外谈判,近年来每年审核合同、协议约2000件,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法律事务部建立了定期学习制度和法律咨询登记制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跟踪,及时下载并在公司局域网上发布,做好分析解读和咨询服务。举办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撰写《营业部日常合同签订及履行法律分析》并深入一线宣讲,在公司营造了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代理诉讼仲裁,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渤海证券是在合并原天津证券等五家金融机构证券业务的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经营网点遍布全国。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公司涉诉案件复杂多样:地域上既有本市发生的案件,也有外埠的突发案件;性质上既有普通股民的证券合同纠纷,也有涉及公司对外合作和经营的商业纠纷;诉讼额上既有诉争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重大案件,也有涉诉金额几万元但关系繁杂的小额案件;时间上既有与新业务新模式相关的案件,也有追溯至公司成立之初的遗留问题案件。几年来,刘嫣同志带领法务人员先后处理诉讼案件30余起,为公司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300余万元。在案件应诉工作中,她坚持以身作则,只要案件需要,不分节假日,总是第一时间到达一线部门,以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和敏锐,从一摞摞诉争材料中寻找蛛丝马迹,从一次次与相关人员的访谈中还原事实真相,不惧人身威胁,排除种种阻力,精心准备,据理力争,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如历经十年的公司云际道营业部房产纠纷案,历经异地两审的长城证券诉求返还投资款案,历经多次反复的与原股东债权债务纠纷等,涉诉标的大、取证困难、影响范围广。她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突破口,研究制定诉讼策略,经过艰苦不懈努力,最终妥善解决了这些案件,为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也消除了相关营业部和公司的经营风险隐患。
与时俱进,为公司业务创新保驾护航
2012年以来,在监管部门的主导和推动下,证券公司掀起了改革创新的热潮。面对监管部门密集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针对监管放松后风险易发的历史教训,刘嫣同志带领法务人员深入研究监管规则的变化,与业务部门共同探讨创新业务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坚持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并举的原则,全程参与新产品、新业务的设计和实施,努力在各个环节控制法律风险,为创新业务的开展保驾护航。公司设立首只与信托合作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两天之内就要完成项目法律文书的拟定。该产品募集资金上亿元,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她深感责任重大,与业务部门一起设计业务模式,从基本合同条款入手,逐项分析法律风险,寻找解决办法,反复沟通,反复修订,最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一年多来她参与和推动的创新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指期货、新三板、证信合作、证银合作、约定式购回、质押式回购等,为公司改革创新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推荐单位:金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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