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民,男,1970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公安局大港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所长。从警24年来,他始终做到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政、一心为民。2012年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天津市模范公安基层领导干部”等高规格荣誉称号,2012年5月,赵万民在北京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板厂路派出所2012年以来也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天津市模范公安基层单位”和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被授予集体二等功两次。
群众的安全需求必须全力满足
他自从警以来始终把群众的安全需求放在工作的首位。2012年,他在派出所提出了“守土有责、警勤民安、务实创新、敢为人先”的工作信条。针对辖区区域大、治安状况复杂的实际,他细致谋划,着力实施,亲自带领民警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辖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发案连续三年降幅超过20%,入户盗窃案件和盗窃汽车案件更是同比下降30%和45%以上,辖区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社会的稳定需要必须全面做到
赵万民时刻关注也尤为重视群众身边的事,特别是一些疑难信访案件,他总是针对信访对象的心理,亲自接待,耐心劝导,千方百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2012年以来,他就主动接待各类群众60余人次,化解信访苗头32件,办结缠访问题7件。在赵万民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派出所实行了主动约访制度、主办民警责任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信访工作警示制度等四项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全所民警信访工作意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执法的文明公正必须全线恪守
赵万民常说,我们的执法行为必须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础,以依法履法为准绳,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在基层日常执法工作中,他还总结了惩教结合原则、调解优先原则、宽严相济原则、统一规范原则等执法原则。在年接警量15000余起,年接待到所办事人员3.8万余人的繁重工作下,未发生一起因冷、硬、横、推等态度问题而造成的责任投诉。
清廉的自身品质必须全时保持
作为一名公安基层领导干部,作为全所民警的领头雁,赵万民坚持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廉政意识的基础上,履职勤政,严于律己,依法行使权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012年以来,赵万民先后拒吃请50余次,拒受礼20多次,用自已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从警誓言,维护了一名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深度信任和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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