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今晚报新浪官方微博发出了一条温情博文,家住本市武清区和平里小区66岁的张华秋在雨中摔倒,一时不能动弹,一对素不相识的父子跑来热心相助。据张华秋老人讲述,那天早上他去泉州路菜市场买菜。当时下着雨,路很滑。回家时,他在一个路口不慎摔倒,试了几次都站不起来。这时,一位年轻男子带着自己的孩子朝他跑来。那位父亲一边为张华秋撑伞,一边看他有没有受伤,并搀扶他慢慢站了起来。歇了一阵儿,张华秋终于可以走动了。其间这对父子一直陪着他,小男孩还把滚了一地的西红柿帮他捡了回来。
一件助人为乐的小事,引发市民的热议,热议声中有人赞美这对父子的古道热肠,有人敬佩这对父子的伸手救助,更有人为这对父子敢于向老人伸出援手的勇气竖起大拇指。
最近这段时间,网络上不断曝光一些助人为乐者反而成为“肇事者”的案例,这就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多次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案例。纵观这些热议不难发现,仅从道德和心理角度来看,几乎没有人对路遇伤病者应及时施以援手持否定意见,所有的“纠结”在于,救助伤病者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在这种疑虑之下,助人为乐变成了助人为“忧”。
从做好事不留名,到做好事不敢留名,再到不敢做好事,扭转颓势需要社会力量的匡扶和引导,需要制度的完善和保障。
助人为乐需要靠胆量和勇气,导致这样的情况原因何在?首先应该从被救助者的内心进行分析,诬赖现象反映了某些人素质的欠缺,但更大程度上是在转移风险和压力,子女肩上的沉重负担、医疗没有保障,在这种焦虑之下,道德的天平难免失去平衡,很多老人及其子女无力承担巨额的医药费,选择诬陷他人。其次应该从媒体的价值引导上考量,报道是否有利于营造助人为乐的氛围,一些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时,着重强化“好心没好报”的负面预期,刻意放大了社会道德滑坡,在这种社会氛围下,人们再遇到倒地的老人时都不敢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再有就是司法判别是否恰当,有些判决采用“和稀泥”式审理,也许在个案中有利于年迈体衰的、“弱者”一方,但从社会普遍意义上审视,必然伤及社会公平正义。
在这种背景下,这对父子的做法尤为难能可贵。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会因为时代变迁而过时,反而会因为公民的学识和道德的提升而熠熠生辉。政府和媒体应加大对此类事件的宣传,积极匡扶道德和正义。首先,法律法规承载着惩恶扬善的功能,只有制度向善,才是善法。要想匡扶道德、匡正良知,需要靠司法的支撑。只有司法给人信心,给人方向性指引,让人消除做好事的风险和成本。再有,在一个众人感到迷惑,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扶摔倒老人的时候,需要政府和媒体代表社会公信力来发声、发言,来明确要弘扬什么摒弃什么、要奖什么又要罚什么,就算小题大做也未尝不可。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完善便捷可及、保障充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备无忧的养老制度,让受助的老人不会因为自身的压力而诬赖好人。
总之,解决助人为乐与助人为“忧”的疑虑,需要以司法为代表的公权力秉持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需要人们在面对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与理性,进而共同维护好扶危济困的每一丝善念,营造助人为乐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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