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引导控制作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统筹城乡功能布局、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细化城市设计,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塑造鲜明城市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严格监察执法和考核监督,杜绝未批先建、私建滥建,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