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果,重点围绕完善提升公共设施功能开展周期性修复,围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继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和监督全覆盖,做到每寸土地有人管、每个设施都管好、每个细节管到位。到2016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