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美丽天津建设,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不断提高市民旅游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日前,河西区文明办、区商贸旅游局共同召开“河西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暨文明旅游行动工作培训会”,全区A级旅游景区、工业游示范基地、旅游星级酒店、旅游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旅游局法规处处长叶宏武对《旅游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区文明办副主任王斌对开展文明旅游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河西区文明旅游行动紧紧围绕旅行社和景区两个关键点,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河西有线电视台、《天津日报·新河西》、河西文明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制作播发公益公告,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组织区内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单位,集中宣传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制作一批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发给各单位进行宣传;在旅游景区制作布置一批遵德守礼提示牌,提示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二是开展文明引导活动。区文明办组织成立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与各旅游景区景点共同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对不文明旅游现象进行劝导。开展文明旅游市民评议活动,对不文明旅游行为通过媒体等手段进行曝光,让广大市民和游客认识到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旅游现象。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旅行社负责人、领队、导游开展文明旅游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推进文明旅游知识纳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领队、导游、讲解员的日常工作培训中。
四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旅游风景区”创建活动,重点考评旅游交通、标识标牌、环境卫生、旅游氛围等内容。开展“文明诚信旅行社”、“文明诚信旅游饭店”、“文明诚信导游员”评选活动,提升旅游企业诚信服务水平及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市民文明巡访团和文明督导员,定期对旅游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对旅游行业进行道德评议。同时,广泛征求市民对旅游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旅游行业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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