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递爱心,弘扬正气,天津市第三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今天启动。活动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今晚传媒集团《渤海早报》和人民网9家单位共同主办,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家慈善单位和100名慈善人物。
评选活动面向自2010年以来本市所有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慈善之星”单位评选条件:一贯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把慈善理念融入单位文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参与慈善公益活动,长期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大,为帮扶本市困难群体做出积极贡献;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为灾区群众作出突出贡献;慈善行为和事迹具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慈善之星”人物评选条件:一贯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做出突出成绩;经常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多;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慈善行为和事迹具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
根据评选条件,经个人自荐、各主办单位的区县基层组织推荐和媒体征集推荐,并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审核,最终推出候选人,由社会各界投票产生评选结果。凡参评单位和个人均须填报“天津‘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登记表”,并提供所有捐赠凭证(复印件)。登记表可向主办单位领取,或登录渤海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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