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道德规范,更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当前,全区正在抓紧建设美丽东丽,携手共创文明城区。这是区委区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作为东丽区的诚信公民,当好建设“美丽东丽”的参与者、宣传者和引领者,我们责无旁贷!为此,我们要响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的号召,庄严承诺: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带动家人和邻居们人人争做诚信公民,人人为美丽东丽建设增光添彩!我们的《诚信“十不”宣言》如下:
1、以诚待人,不说假话。 6、文明出行,不闯红灯。
2、尊重事实,不传谣言。 7、清洁家园,不丢垃圾。
3、捡拾钱物,不贪不占。 8、爱护环境,不乱搭建。
4、守法经营,不欺不诈。 9、厚养薄葬,不烧纸钱。
5、热爱公益,不计名利。 10、净化空气,不放鞭炮。
承诺人:东丽区全体诚信公民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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