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活跃着一支“春晖”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们按照“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宗旨,以青少年维权活动为主题,足迹遍及城镇和乡村、家庭和校园,积极面向青少年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对失足和解教青少年进行帮扶。检察干警一次次真情解困,如一缕缕阳光温暖着受困青少年的心田,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树立起重新做人的勇气。
“春晖”志愿者服务队,是县检察院选取法律功底深厚、乐于无私奉献的30余名青年干警担任志愿服务者的公益队伍。自成立以来,每名队员充分发挥懂法律、善帮教的优势,每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反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期,志愿者都会活跃在全县的社区、街头,向社区居民、来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册,现场解答法律疑难咨询,让法律知识走进日常生活,让法治精神在百姓中传递。
为提高对青少年的普法效果,每年志愿服务队都要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以该院办理的在校学生中发生的聚众斗殴等案件作为“模拟法庭”案件原型,对案件情节进行了合理改编,使其更具教育意义、更符合青少年特点。活动中,队员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案件当事人,并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真实再现了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突出其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在场学生真实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触犯法律后应承担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服务队还在模拟法庭结束后设置了互动环节,帮助学生们解答各类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模拟法庭活动得到学校师生们的一致欢迎。服务队还通过与学校、企业等社会组织合作,先后在中旺中学、王口中学等7个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根据不同时期的青少年案发特点,以法制培训课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疑问,真正使青少年树立起法制观念,为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还精心设计了“维护权益、关爱成长”的彩色宣传材料,至今已发放2000余份。
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春晖”服务队的宗旨和工作核心。针对失足和解教未成年人教育缺失的实际,志愿者积极创新开展了失足和解教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给予所帮青少年充分关怀,引导其重拾生活信心、早日回归社会。服务队选取该院所办理案件中的部分未成年罪犯作为帮教对象,为每名帮教对象确定2至3名服务队队员结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帮教。截至目前,已建立帮教小组8个,开展帮教活动20余次,使5名失足青少年重新走进校园。
2011年,在校生小迪因为盗窃被警方抓获并移交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综合小迪尚未成年、犯罪情节较轻等情况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将其确定为服务队的帮教对象。随后,服务队在确保不对小迪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与小迪所在学校签订了共同帮教协议,使小迪能够一边在校继续读书,一边接受思想改造。同时,服务队队员根据小迪的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通过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小迪树立法制观念和健全的人格,并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小迪关心和帮助。经过服务队不懈努力,2012年6月,小迪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毕业考试。
开展志愿服务期间,“春晖”服务队的志愿者深刻领悟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真谛,以奉献快乐为己任,积极发扬雷锋精神,在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同时,不断延伸志愿服务的触角,不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城市卫生清理等各项志愿活动,每年还定期举办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开展“3·5学雷锋”、失学儿童助捐、清明烈士祭扫等一系列活动,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独流镇敬老院是服务队志愿服务活动点之一。每次来到敬老院,服务队队员们就会拿起拖把、扫帚、抹布,细心地擦拭楼梯、楼道,整理老人们经常活动的大厅,为老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一些队员还会来到老人们房间,将特意准备的水果、牛奶等慰问品送到老人手中,与老人谈心,得到老人们的交口称赞。去年3月,在了解到某村一老人家中生活困难、孤苦无依的情况后,志愿者服务队带着米、面、油等慰问品前去看望。来到老人家中后,服务队队员一边与老人叙家常,一边帮助老人收拾屋子。队员们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老人,方便老人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联系。服务队离开时,老人拉着队员们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静海检察干警通过志愿服务活动,把实实在在的帮难解困,做到了最需要救助的青少年身边;把一次次感动,深深烙印在受助青少年的心中,他们用志愿服务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自成立至今,该服务队先后被团市委评为“天津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静海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天津市“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多年保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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