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福,男,出生于1963年6月,丰台镇高稳村人。曾多次担任村委会主任和委员。2010年在“十、百、千”活动中,被评为县级助人为乐道德模范。
他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劳动人民,却有着许多不平凡的故事。在本村和周围村村民们的心目中,他就是一个“活雷锋”。
刘祥福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经常帮助父母、亲戚、邻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做饭、割草、照看弟妹等。由于家庭条件困难,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以种地为生。在老师的教育、父母的影响和自身感悟下,逐渐形成了憨厚朴实、乐于助人的性格品质。从帮助村民拉柴、犁地到照顾孤寡老人、向灾区捐款,点滴小事深深的打动着村里所有的人,也渐渐在周围的村子里传开。2004年4月村委会换届,他凭借自己的实力和较高的威望,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他时刻牢记自身职责,常怀一颗感恩之心,积极配合村书记完成了自来水网改造、村街道路、健身广场修建等工作,使全村环境和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和提升。工作之余,他更是不忘帮助群众,谁家有困难,有矛盾,有红白喜事,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只要他能做到的,不惜损害自身利益,也义不容辞的去做。
2007年8月15日,是他难以忘记的日子。由于自己帮助一位村民在田里做农活,耽误了送妻子去医院的时间,致使妻子永远的离开了他,自责、悔恨和痛苦占据了他的心。但他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身为父亲和儿子的双重责任提醒他必须振作。在以后的日子里,刘祥福独自承担起照顾两个儿子和老母亲的生活重担。为了能让孩子和老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承包了本村设施农业园区的两个大棚,开始种植西红柿。在经营中,他主动参加村里的农业技术培训,观看远程教育节目,借阅农家书屋里的农业书籍,不断学习种植技能,使自己的科学种植本领有了显著提高。去年年底,大棚平均收入达4万余元,位于全村前列。然而他并不高兴,因为他觉得只有全村人都富了,才是真正的富裕。此后,他主动向村民介绍自己的种植经验,包括如何嫁接,茬口如何安排,同时,耐心、细致、全面的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遇到不能解决的,就主动向农业技术员、网络专家咨询,直到解决为止。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村民参与设施农业园区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生活的困难并没有消减刘祥福乐于助人的激情和热情,多年来照顾孤寡老人何凤英已成为佳话,被村民广为称赞。何凤英曾是村里的一位孤寡老人,由于行动不便,生活十分困难。刘祥福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时常给老人送吃送穿,嘘寒问暖,就像亲生母亲一样。老人临终前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比我的亲儿子还要亲”。2009年,他被镇里评为孝敬老人的道德模范。村民们也都把他当做自己学习的榜样和教育子女的典范。
刘祥福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总是在默默无闻中做着点滴小事,然而就是这些小事,折射出了他的崇高与伟大。他成为我镇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工作中的典型,也成为村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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