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王兰春是丰年村街丽新里社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她有一份豁达的人生态度,她心地善良,孝老爱亲,是一位典型的勤劳朴实的北方妇女。
1974年,王兰春由红桥区嫁到东丽区,由“城里人”变成了“农民”。婆婆曾经担心,一个城里女人会不会娇气?能把这个家照顾好吗?随着时间的推移,婆婆的这种担心变得多余了,相反,王兰春用一颗真诚的心营造了一个和睦、文明、快乐的家庭环境。她经常说:“没有家庭的和睦,就没有社区的和谐,更谈不上社会的稳定。”王兰春以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为子女作着表率。在家中,王兰春是大儿媳,与妯娌三人和三个小姑和睦相处,从没有红过脸。在伺候老人问题上,王兰春更是不和妯娌、小姑攀比。2003年,婆婆因大面积脑干堵塞住院治疗,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王兰春硬是在医院不分昼夜的伺候一个月,每天照料婆婆吃喝拉撒,按时帮婆婆按摩全身,有时候婆婆大便失禁,王兰春从不嫌脏,帮助婆婆清理粪便,更换衣服。老人出院时,病友都夸老太太养了一个好闺女。婆婆听到人们的赞许,会心一笑:“她是我儿媳。”从2003年王兰春婆婆患病到2009年婆婆去世的七年中,王兰春精心伺候,满足了老人的全部心愿。她经常说,婆婆也是妈!照顾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王兰春就是以这种纯朴的个人魅力影响和教育着自己的儿女,尊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在她的家庭中潜移默化的传承着。她的儿子自1996年结婚后一直与王兰春同住,至今已经17年。王兰春如何照顾婆婆,儿媳也是看在眼里,王兰春与儿媳的关系融洽,祖孙三代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当王兰春生病的时候,儿媳也是在病床前伺候着,让王兰春感受到儿媳的孝心。
在社区,王兰春孝顺婆婆的事迹家喻户晓。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时刻影响着孩子的道德素质和前程。百善孝为先,至孝是人间的一种高尚美好的情感。王兰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破了“婆媳如天敌”的谬论,用实际行动教育和影响着他人。
推荐单位: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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