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乃栋,男,1960年6月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二级警督警衔。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山鹰行动先进个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津门十佳青年、天津市政法委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模范公安基层领导干部。
多年来,赵乃栋同志带领民警出色完成了“亮剑”、“清网”等专项行动,主持侦办的“5.27”特大制售假表案被评为公安部十大精品战役,专案组荣立集体一等功,支队获得2011年度集体二等功。特别是在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赵乃栋同志高举“为国打假、为民打假”旗帜,带领民警深入基层、深入领域、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分析、研判天津市及周边地区侵犯知识产权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发案形势,调整工作重心,从了解案情、制定计划、收集证据,到抓捕嫌犯、突击审讯、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每个环节都仔细斟酌,每项行动都冲锋在前,始终战斗在侦查一线。他带领民警侦破的“6·12”生产、销售假冒轴承系列案件,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瑞典驻华大使馆专门致信公安部表示感谢。公安部领导给予极大关注,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此案例充分反映了我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人民公安报》、《天津日报》等媒体分别在显著位置进行专题报道。此案被公安部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侦破此案的专案组荣立集体一等功。
2013年3月,赵乃栋同志任一支队支队长,负责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上任之初,面对新的兵,新的领导,同志们并没有感到陌生,而是体会了更多的是赵乃栋同志的融洽与真诚。这些体会是同志们经过仅十余日并肩作战的专案生活中亲身体会到的。3月28日夜,赵乃栋同志正在出差回家的路上,突然接到单位的电话:队里来一起案子。他顾不得回家换一身衣服,立即让出租车掉头回到单位,不顾周身的疲惫和颈椎病的困扰,毅然投身到了案件侦破当中。在了解案情后,他立即组织全队民警,制定工作方案,分成专案小组,分工负责,内勤统一汇总工作情况,时时上报领导,搭建了完美的工作框架。在赵乃栋同志的带领下,民警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了“3.29”专案的侦破中。侦查过程中,赵乃栋同志不仅是指挥官,还是战斗员,他事无巨细,一小时当两小时用,一天当两天过,审讯、查证、汇总查证回来材料、向上级汇报等等,每天有效工作长达十六七个小时,吃不上饭,饿了泡碗方便面,困了在沙发上就胡两小时,起来用凉水洗把脸继续战斗。就这样,专案十余天来,他没有回过家,没有真正在床上睡过觉。用他自己的话说:有一名同志在工作,我作为支队长就不会歇着。他确实是这样践行着他的诺言的,有时候他看到民警困了,就让他们去睡会儿,饿了让他们先去吃饭,工作都由他亲自盯着。经过十余日的日夜奋战,该专案证据该固定的已经固定,该冻结的也无一疏漏,案情已日渐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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