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王利是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的一名普通干部,也是一名预备党员,自2008年进入水务局工作以来,他坚持“诚以做人,用心奉献”的原则,兢兢业业,勤劳踏实,先后获得“东丽区水务局表现突出个人奖”、“东丽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东丽区诚信公民标兵”等荣誉称号。
古语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王利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承诺制,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在他负责的河道改造工程中,王利严格按照水利基础建设程序认真完成每一项手续的办理和批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他热情对待每一家参与投标的单位,认真带领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查勘,细致地回答每个问题,对个别单位的宴请都予以拒绝,对标底严格保密,真正做到公正公开,诚信待人,确保中标单位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建设单位需要。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王利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查,确保资金能够用在最需要改造的水利设施上。工程建设阶段,王利多次到现场查看,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在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赴现场,检查维修改造计划完成情况,对不合格的地方积极指正并要求整改,直到满足设计要求,确保水利设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保障农民生产调水和汛期排水安全。
王利诚信待人的同时,还十分热心公益事业。作为水务局的团总支书记,王利积极参与帮扶活动,每年资助贫困学生300元,并发动共青团员共同资助,2011年募集资金5400元,2012年募集资金5100元,这些善款全部捐给贫困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在一次与中河小学座谈时,得知一部分务工子女从来没有出去游玩过。为了帮助孩子们实现愿望,王利和志愿者带领中河小学6名务工子女到七里海湿地公园游玩,给孩子们留下了美好而难忘的记忆。在王利的带领下,区水务局团总支多次获得“五星团组织”、“东丽区特困青少年帮扶活动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面对荣誉王利从不骄傲,他说诚信敬业既是职业态度,更是一种职业道德,一个有诚信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受到人们的尊重。王利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水务工作者的风采,用诚信书写着青春的美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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