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山,男, 43岁,现任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王庆坨人民法庭副庭长。2013年,该同志在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2014年上半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78件,超办案指标130件,调撤率达100%,无一上访案件。该同志2011年荣立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二等功,2013年荣立市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2014年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该同志爱岗敬业,人称“拼命三郎”。对每一起案件他都研究最佳审理策略,力争达到最佳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为减少外地当事人诉累,他经常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开庭调解,中午没有睡过一次午觉,因为上午没开完庭很多时候中午饭一点左右才吃饭。但他从无怨言,当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他认为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2013年4月26日正值农耕季节,王庆坨人民法庭受理了辖区道沟子村民宋某起诉的多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涉及450亩耕地被刘某等数十名外籍农民抢种,公安派出所多次出警未果。该同志接案后立即认真分析案情,敏锐地察觉到该纠纷涉及人数众多达400多人、土地面积大、影响范围广,如不尽快处理,宋某就会错过播种季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相关人员之间矛盾激烈(已经发生过几次械斗),极有可能引发恶性群体事件。该同志果断制定解纷策略,并给自己立下军令状--坚决在五一长假到来之前打赢这场攻坚战。在农村长大的他深知“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道理。接案后,他吃住在法庭,连续奋战,眼睛熬红了,鼻子流血了,当事人和同事们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面对各种形式的恐吓、威胁、施压,他一身正气,执法如山,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后仅用3天时间便公正、高效彻底地平息了矛盾纠纷。老百姓的情绪得到了安抚,想闹事的人员退却了,受损失的人得到了补偿,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被折服了。辖区政府的领导对此事了结十分满意,并对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450多亩地顺利耕种后,宋某眼含激动的热泪向他赠送了锦旗。
吴文山同志锐意进取,善于探索、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出调解方法,他攻坚克难,敢打硬仗,勇争一流。20来年积累的审判经验,加之深厚的法学功底,使他把调解看作是一门审判艺术,他创下了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个人调解率的最高记录。2013年6月为天津市武清区乡贤调解员作培训,指导学习调解方法。他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把调解结案作为为民的重要举措。面对案件激增,尤其是外地当事人较多的情况,他坚决贯彻让当事人开庭只能跑一趟,必须案结事了的原则,只要调解有一分希望,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正是这种锲而不舍的执着劲儿,使得一件件棘手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他强化群众意识,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把“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以亲民的姿态和作风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一样对待,用诚心、恒心、耐心和公心去做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如处理泰安市某公司员工4死2残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案件时,在保险公司拒不到庭而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调解工作,而是继续与保险公司电话沟通协调。因为判决只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24万元,事故车辆车主扬言只有用车的保险理赔款赔偿,否则,不可能也无能力再赔偿一分钱。当事人和家属们的目光由当初对法官的祈盼、对法官的满意渐渐地变成了恐慌、焦急和无助,意欲上访或闹访。为此,该同志主动延伸司法为民的触角,不就案办案,不机械办案,在多次电话沟通效果进展缓慢的情况下,多次奔赴山东保险公司住所地,协调商业保险100万元的理赔问题。赴山东途中曾遭遇了几十年罕见的特大暴风雨,汽车几度搁浅,但他却没有丝毫退意。他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摆明了利害关系,保险公司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亦被法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高超的法律业务水平所折服,同意将100万元的商业保险理赔款用于赔偿,各方当事人的心结也因此而得以化解,涉诉的数起案件无一转入执行程序而全部了结。当事人满意地给法院寄来了感谢信。当事人在表扬信中这样写道:“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他注重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做到繁简分流,对于调解成功可能性较大的多起案件,往往会安排在同一天解决。曾多次在一天内调解、撤诉结案7件以上,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受到当事人的普遍称赞。
该同志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习总书记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推荐单位:武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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