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蓟县北部山区罗庄子镇传出一段佳话:两个月前,该镇村民纪亚军丢失的装有钱款的挎包失而复得,这一切得感谢一位好心人——李翠莲,一位极其普通的乡村妇女。
7月6日下午3点左右,罗庄子镇翟庄村村民55岁的李翠莲骑着电瓶车,从罗庄子镇信用社办完事在回家的公路上,发现路边有一个天蓝色挎包,她便拿着挎包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一直没人回来认领,就把挎包带回了家。回到家后,听见包里有手机响,她立刻打开包,发现里面有很多百元现金,还有照相机、存折、银行卡等,因为手机是智能的,她不会接。她心里想:丢了这么多钱,失主一定很着急,我得赶快还给人家。于是她马上就用自己的电话打给远在北京平谷县打工的儿子,告诉自己在公路上捡到了一个挎包,里面有很多钱,并还有手机在打电话。当时儿子翟香飞就告诉她,千万不要动这里面的东西,等我回家后在处理。儿子回家后,通过手机上的来电号码拨回了电话,问明了情况后告诉失主;“放心吧,挎包我们捡到了,马上过来取吧。”
桑园村村民纪亚军就是丢失挎包的主人,因当时将挎包放在了拉货物的三码车上,车行驶时掉了下来,等到桑园村家里才发现挎包不见了。四个小时后,当全家人到翟庄村从老大妈李翠莲手中接过丢失的挎包时,感动的失主纪亚军不知说什么才好。当面拿出现金进行酬谢,老大妈婉言谢绝。纪亚军说,这个包里存放着2.7万元现金,全部都是用来批发货物付款的。包里还有存折和银行卡、照相机、手机、各种证件等,价值近5万元。纪亚军一再地表示感谢,可这位朴实无私的农村妇女,却连连摆手说:“这点小事不值得一提,这是应该的”。
透过与老大妈李翠莲了解,她捡到东西物归原主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是多次了。她曾经捡到过几千元金项链、一万五千元的存折、上万元的现金,都是及时的还给了失主。在金钱面前,她没有一次将这些占为已有,而是用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当问到她为何这样做时,她总是朴实的说,“这个钱不是自己的,我用了心中就不会安宁,捡到东西就要归还失主,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简单的话语实实在在体现了她的淳朴和善良,彰显了美丽心灵。
推荐单位:蓟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