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 男 31岁 中共党员 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工作中,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其每年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等均居全院前列。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全国获奖。他荣获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2012年度河西区三等功,还于2013年被评为“河西区十大杰出青年”,2014年被评为“河西区十大法治人物”。
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孙政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案件事实认定清楚,保证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几年来,他的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等统计考核指标年年位居全院前列。
针对案件任务重、数量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孙政同志不畏艰苦,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办案中善于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矛盾纠纷。他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原告由于被告所住房屋的拆迁期限已经超过三个月,已经严重影响了该片定向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如期进行,原告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该案的立案时间是农历腊月十六,距离春节假期只有9个工作日。孙政同志接到该案后,立即联系被告应诉,冒着严寒亲自来到被告家中与其沟通。但是由于被告家庭经济状况很差,该诉争房屋系被告一家三代人共同居住,所以被告拒绝搬迁的态度非常坚决。孙政同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一次又一次亲自登门沟通,一遍又一遍耐心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各方面利害关系,一点又一点慢慢缩小原、被告之间调解意见的差距。农历腊月二十七,孙政同志又一次来到诉争房屋,与被告本人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用诚意感动了被告,最终被告保证尽快搬家。十几天后,被告按其承诺将房屋腾空,诉争房屋顺利拆除。一场双方矛盾深、审理难度大的拆迁纠纷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孙政同志也以他的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合理、司法的和谐,以及司法工作者司法为民的真诚和热忱。
孙政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2012年初,孙政同志在体检时查出患有严重的胆囊息肉需要立即进行胆囊切除手术。考虑到正在审理的案件工作非常繁忙,他硬是坚持到了6月底,在完成了半年工作任务指标后,才住院进行手术。手术后,他不顾医生的叮嘱,第三天就回到了他最熟悉的法台,因为那天有一件手术前就已经定下时间的案件要开庭。当天,案件如期开庭,法台上的他声音洪亮、思维敏捷,丝毫没有术后病人的疲态。可在闭庭后,他却虚弱得说不出话来。
孙政同志常说“法官要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这是确保法官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基本素养。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是法官实践司法为民的必由之路。”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平时,孙政同志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他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天津市法院系统及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其中《法律“空白”下裁判路径的思考—试析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问题》一文获得2008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征文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三等奖,成为河西法院获得该项征文活动全国奖项的第一人。
就是这样一名看似平凡而普通的同志,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孙政同志不仅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干警的一个缩影,更是全体司法工作者的一个缩影,正是有着这么一批像孙政同志这样拼搏进取的热血青年,司法事业才有了今天的成绩;也正因为有着这么一批像孙政同志这样勇于创新的热血青年,司法事业必将会有更辉煌的明天!
推荐单位: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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