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坚守在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河东建设工作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普法惠民”的理念,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着法律知识,用雷锋精神诠释着对法治的信仰。多年来,他踏实敬业的工作赢得了许多荣誉
熊汉同志,2011年担任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河东建设工作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普法惠民”的理念,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着法律知识,用雷锋精神诠释着对法治的信仰。多年来,他踏实敬业的工作赢得了许多荣誉,公务员年度考核多次被评为“优秀”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所在科室也多次荣获市、区、局级先进集体称号。
一、尽职履责,在苦练内功上下功夫
该同志坚持在干中学习、干中锻炼、干中提高,勤于实践,善于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努力提高认识思维能力。刻苦钻研法律和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借鉴各区县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展视野,理清思路,确立了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公务员普法常态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系统化、青少年普法多样化的工作思路。二是努力提高协调组织能力。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面对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河东建设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主动靠前,深入基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做到工作有思路、有落实、有效果。带领全科同志以“服务民生、贴近群众、满足需求”为目标,在全区扎实开展了“社区法律诊所”、“送法进军(警)营”、“送法进校园”、“与法同行”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惠民”活动。三是努力提高文字综合能力。注重平时的学习积累,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搜集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努力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几年来,他负责起草、撰写的各类文件、总结、汇报、调研、信息等近百篇,其中多篇文章获奖,并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或转载。
二、开拓创新,在沟通协调上想办法
普法工作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全区上下和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他从实际出发,加大与全区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努力做到普法工作“无盲区”、“无死角”。一是抓重点,提升“法律进学校”的力度。他根据在调研中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按照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制定了《河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工作。他带领全科同志主动深入到各中小学讲法制课,组织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以案释法,对法律知识进行生动细致的讲解,使学生们懂得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市政协副主席黎昌晋、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对我区“法律进学校”工作进行了视察,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抓服务,提升“法律进社区”的深度。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他积极协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在社区建立“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形式,选派各律师事务所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深入到社区,面对面的服务社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目前,全区中山门互助西里等8个社区被评为天津市“民主法治社区”。三是抓特色,提升“法律进单位”的广度。以继续扩大法律宣传受众面为立足点,不断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渗透力和辐射度。立足区情和实际,将天津站、军(警)营、楼宇、公园、广场等场所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纳入“法律进单位”的工作范畴,最大限度地减少普法宣传的“盲区”和“死角”,努力实现普法教育的全覆盖。
三、敢于担当,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
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困难面前,他努力做到目标坚定、精神专一,不退缩、不言败,业务上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勇当标兵;工作上不被困难所压倒,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发扬司法行政干警的优良作风和过硬素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服务的承诺。2013年,在迎接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期间,他带领全科同志以争创全国先进为目标,做到思想重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以赴落实好‘六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没有正常上下班和公休日的概念,义无反顾地投入到紧张的迎检工作当中。我们紧抓督导检查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了具体的迎检方案和检查标准,对全区“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检查与回顾。我们对每项工作的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地分析与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努力做到每个环节都心中有数,每项部署都落实到位,确保在检查督导中万无一失。全科同志舍小家,顾大家,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了此次迎检任务,得到了全国普法办和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2011年、2012年,河东区连续连两年荣获“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区”称号;2013年,河东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区司法局荣获“天津市先进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称号。
推荐单位: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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