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丰台镇李更庄村位于宁河县东北部,共有109户、334口人,耕地1410亩。村“两委”干部5名,党员28名。全村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棉花、玉米、豆角等传统农作物,2013年人均纯收入12536元。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丰台镇李更庄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夯实组织基础、强化载体创新、规范日常管理,不断推动全村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新水平。
组织领导,夯实建设基础。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落实到人。并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规划管理。文明村创建与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年重点工作、生态村建设相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谋划、同步实施,狠抓落实,不断汇聚发展合力;三是强化资金支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财务预算,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活动支出和设备更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人物力各尽其用的工作局面。
深化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巩固扩大阵地宣传。管好用好文体活动室,开展文艺活动;利用街道两侧墙壁宣传“二十四孝”故事,张贴核心价值观、“树文明新风”宣传画,让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感染和带动全村文明素养的提升。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 “中国梦”、“学习雷锋精神”、“美丽天津”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广大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利用“三会一课”、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先后开展了法律知识、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在清洁村庄活动中,广大妇女自发成立“大嫂”清扫队,每天义务清扫街道卫生,给全镇广大群众做出了榜样。
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文明水平。一是积极开展“三个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取“一推荐二讨论三民主”的评选方式和给予物质奖励的鼓励办法,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到目前,全村“文明家庭”、“文明村民”覆盖率达90%以上,“文明街道”覆盖率达90%以上,全村无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三带头”活动。围绕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队伍中开展带头帮助弱势群体、带头弘扬文明新风、带头争创先进的“三带头”活动。今年,共开展党员集中志愿活动15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余件,在群众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三是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结合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通过编排文艺节目、组织唱红歌、演讲比赛、包粽子比赛等,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烘托喜庆氛围。今年以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了节庆民俗讲座、文化体育竞赛等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400余人次,极大地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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