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作为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行政编制人员54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求实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深入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措施,作风与道德建设成果显著。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建设,深入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实施,各项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了创建规划,把争创活动纳入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突出责任,强化管理,机关环境面貌整洁优美。认真组织干警参与爱卫活动,设立了卫生流动红旗制度,营造了整洁的工作环境。
二、履职尽责,塑造良好司法文明形象
一是突出“为民工程”,法制宣传工作有新成效。采取了“四多、三性”的普法工作方法,形成了具有津南特色的“六横六纵”普法网络格局。2012年以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0余次,共举办法制培训讲座50余期,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0万人。
二是突出“便民工程”,法律服务工作有新作为。做大做强法律援助联合维权中心,扩大受援面,设立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在全区各社区和未整合村建立司法工作室,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法律送到群众心坎上。
三是突出“安民工程”,法律保障工作有新进展。在全区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2014年年初,司法部长吴爱英到双桥河司法所视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并对法律服务超市的做法给予肯定。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作用发挥日益明显,结案率和满意度均达100%,实现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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