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静海区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实施意见》,推进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局、天津日报·静海文汇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建设美丽静海”征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名称
“创建文明城区建设美丽静海”征文活动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三、活动安排
1、征文内容及要求: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讲述参与文明城区创建和美丽静海建设的生动实践,自觉投身“四清一绿”,彻底摒弃不良陋习,不断提升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道德水平,促进文明城区创建和美丽静海建设。也可围绕所在单位、社区、家庭或者个人的成长经历,抒发所见所闻所感,前后对比看变化,展望“十三五”美好前景,传递发展信心,为共同创建文明城区,推进美丽静海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凝聚前行力量。
稿件必须是署名者个人或集体原创,严禁抄袭。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文章要立意新颖,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篇幅不超过2000字。
2、征文范围:面向全社会征稿。
3、提交方式:本次征文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电子邮箱地址:jhzhutizhengwen@126.com。电子邮件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创建文明城区建设美丽静海”主题征文字样。所有作品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奖级评定:征文活动截稿后,由主办单位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另评出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均发放获奖证书。
5、媒体支持:本次活动指定《天津日报·静海文汇》和“文明静海”(微信搜索“文明静海”,加关注即可)为官方平台,统一发布活动相关消息。部分获奖稿件将在《天津日报·静海文汇》和“文明静海”微信平台刊登。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天津市静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天津日报·静海文汇
五、联系方式
区委宣传部宣教科:68612663
天津日报·静海文汇:28948927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静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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