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男,1982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1年9月参加工作,公安武清分局梅厂镇派出所民警。
刘全同志作为一名治安民警,在参加公安工作之后,始终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增添专业技能。刘全同志夜以继日地学习、研究各类案件的侦破手段以及侦破技巧,并将自己的学习、研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多次破获各类案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了本地区人民的合法财产安全。
2014年9月,正在值班的民警刘全接报警:有人在天津至宝坻的长途车上利用假外币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万元。接报后刘全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刘全了解到此次犯罪行为系团伙作案,且分工明确。针对此类案件刘全同志通过调查本单位以及周边单位的类似案件,并进行分析得知此团伙为五人团伙,作案多选择在长途车或公交车作案。团伙当中有人假扮呆傻人员,在乘车当中利用假外币进行买票;有人假扮银行人员对假扮呆傻人员所持假币进行鉴定,并告知其他乘车人假外币的汇率;其余人员充当托,对假扮呆傻人员手中假外币以低于汇率的价格进行购买,以诱惑乘车人进行购买。获悉了此线索后,刘全迅速对杨村到塘沽公交车,蓟县到天津公交车进行走访,并调取车辆视频,对视频进行分析。经过大量走访分析后终于将该团伙人员体貌特征予以掌握,并进行照片截图。刘全同志组织大批人员对上述车辆进行搭乘,予以发现该团伙人员。但由于上述路线车辆较多,难以全部控制,他便发动车辆司机对该团伙人员进行发现,并将自己手机号告知所有车辆司机,由司机及时发现。在之后的蹲堵过程当中,再次获悉该团伙人员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津N0573)灰色马6汽车,对团伙人员进行接送,作案后团伙人员乘坐该车逃逸。获悉此信息后刘全又做了大量的巡逻布置工作,最终在2015年1月8日将嫌疑人员最终锁定。由于当时车上乘客较多,不便于抓获。为防止给乘客安全带来隐患,刘全同志未动声色,待嫌疑人员下车后且全部上了灰色马6后,通知组织警力进行收网,将该团伙人员一举抓获,团伙自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作案数十起,骗取财物20余万元。
多年来,在上级领导安排的各个行动和工作时发生的各类案件当中,刘全同志依靠自己的钻研、学习所掌握的各类技巧破获给类案件数百起,抓获给类违法犯罪人员数百人,先后而获得市、区级居各类奖励10次。
推荐单位:武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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