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英,女,1957年7月生,河北区政协委员。2006年发起创办了天津世林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一职至今。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凭借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努力为社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
作为律师的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免费到社区为居民进行法律讲座,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他还多次放弃双休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群众纠纷,化解社区难题。
于凤英是世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凭借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努力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同时,她还以“情系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踏实进取,无私奉献,她热心于公益事业,担任了王串场街容彩里社区里的法律工作志愿者。她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调解民间纠纷,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维护社区和谐发展不断贡献着力量。
于凤英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等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婚姻法》、《物权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几年来,每逢寒暑假,即使工作再忙,她都主动给社区青少年进行法律讲座,每当社区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她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宗旨,用法律知识服务群众,及时、耐心、细致地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她还结合真实的案例对法律条例进行分析解说,现场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疑问,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让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居民都真正理解自己所面对的法律规范,遇到一些居民群众因时间紧迫或经济困难时,他还会主动为他们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由于能够坚持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他被居民群众赞誉为“我们自己身边的法律顾问”。多年来,她参加宣讲的法律讲座约20多次,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解矛盾纠纷60多起,代写各种诉状10多份。在她熏陶和影响下,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团结和谐稳定的环境进一步移稳固。
容彩里社区刘姓居民兄弟姐妹5人在母亲去世后,针对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刘姓居民因为一直赡养母亲直到母亲过世,主张应该自己独自继承房产,其他兄弟表示异议,他们一家找到居委会希望可以调解此事。于凤英在百忙之中仍然接受容彩里社区居委会的邀请,走进社区参加了此项居民遗产纠纷的调解。她详细了解了此次纠纷事件的经过,仔细阅读研究了儿女几人在母亲生前签署的协议,并针对协议内容对刘姓居民夫妻进行了说明,解释了协议并不能说明兄弟几人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且就现有法律条文中公产房不能起诉,无法立案的现状对他们进行了说明。她还针对本次纠纷提出各种解决方案,分析了各种方案的利弊,与刘姓居民夫妻讨论了方案的可行性。经过她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讲解和研判,刘姓居民夫妻很是服气,表示经过这次调解对相关的法律条文有了一定的了解,自己以往的认识确实有些偏差,希望于凤英可以继续给予出面和其他几位兄弟也进行一次调解。她二话不说,挨个找其兄弟姐妹进行调解说明,征得大家一致认同,使一家人重归于好。多年来,于凤英就是这样,不计任何报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决了一起起涉及居民生活、工作等多个领域的疑难杂症,多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对于于凤英的志愿奉献行为,社区居民们纷纷表示:“从前总觉得法律晦涩难懂,遇到事情也不敢也想不到去寻求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走了不少冤枉路,现在有了于凤英,就像有了主心骨,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就不怕了,于凤英真是一位好律师,也是热心帮助大家的好人。”
推荐单位:河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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