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梅,女,48岁,2014年全面负责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始终脚踏实地、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业绩突出。2016年,她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中心接待室率先设立了党员服务区和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干部亮出身份,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的监督,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一、探索标准化建设,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工作
她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全力打造具有南开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率先进行了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并制定了《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接待时统一着装、文明用语;在接待室设置了办公服务区、表单填写区、资料取阅区、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各区域标识显著,功能完备,服务环境整洁有序;将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及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监督投诉处理等五项基本制度在法律援助接待室公开上墙,全面实行援务公开。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规定对农民工、老年人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目前,全区有依托司法所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残联、区环卫局、区看守所、区法院、区人武部、武警南开中队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全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171个,构建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覆盖全社区的三级联动服务网络。
二、依托工作站建设,提供法律援助便捷服务
2014年,在南开区环卫局成立了天津市首家面向环卫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南开区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地维护了从事环卫工作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4年在12个司法所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全区20多万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7月在天津市率先建立了武警南开中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加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援助力度,深入到学校、社区举办讲座和咨询,加强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和宣传,大大降低了今年我区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援助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数由2014年的76人降低为2015年的37人,由于成绩突出申报了2016-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并在预青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三、提高法援知晓率,深入调研完善服务
她带领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每年坚持利用重大节假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印制了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几万余册,针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进行婚姻、继承、赡养、房产纠纷、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印制了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几年来我中心已向各界发放法律援助各类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几万余份,解答咨询万余人次,2016年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该同志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调查结果撰写了调研文章,其中“浅谈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和对策”一文被天津司法杂志2015年第4期和《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一书采用刊登,其中“织密法律援助‘三级联动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南开特色的法律援助事业“一文发表在《前进中的南开》中。
几年来,在她的带领下,南开区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的一片新天地。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心分别荣获全国老年法律工作维权先进集体、区三八红旗集体、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光荣称号,她本人也荣获了2016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推荐单位: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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