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通过搭建载体承载创建、健全机制推动创建、评比宣传展示创建、齐抓共管合力创建、完善法规保障创建,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经常化、群众参与广泛化、形成机制长效化。”近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这一指导思想。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引导全市广大家庭把爱家与爱国、爱市统一起来,自觉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之中,使广大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天津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是在市文明委的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会同市妇联等单位起草,提出了深化我市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十项任务。一是广泛开展各层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把评选表彰文明家庭作为我市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纳入市评选表彰工作范围。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最美家庭”命名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家庭文明宣传工作。组织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版等多种渠道,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家庭文明题材文艺作品。三是开设“文明家庭大讲堂”。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思想政治工作者和文明家庭代表,每年开展1万场“文明家庭大讲堂”活动,覆盖全市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四是推进家庭文明融入学校教育。中小学校把家庭文明教育融入到相关课程之中,并指导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教育孩子学做人、育品德,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五是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将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家风建设的表率。六是组织编写家庭文明教育读本。将该读本作为群众培育良好“家文化”的重要参考,纳入“送文化到基层”项目。七是建设市区两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广大家庭搞好家庭教育、培育好的家风、弘扬家庭文明。八是在农村深化“千村美院”活动。发动农民群众清洁家园、美化环境,实现“家里门外净起来、房前屋后绿起来、行为举止美起来”,推动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行为。九是提升文明家庭社会礼遇。各区和各街镇的显著位置设立“文明榜”,铭刻本级和上级评出的文明家庭,赠送“文明家庭”牌匾,激励和学习先进。十是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入法入规。研究促进家庭文明教育地方立法,为家庭文明建设奠定法制基础。对照家庭文明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
《实施意见》指出,要紧跟城乡家庭结构、功能、观念、生活方式的变化,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提升家庭文明建设的实效性;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在社会工作和家庭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不断推进我市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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