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滨海新区新城西路世富嘉园小区的居民反映,每天晚上都有数十辆小客车直接开上新城西路的便道,并将车直接停在盲道上,且不说盲人无法从盲道通行,健全人出门同样不便。
17日19时45分记者在新城西路看到,有数十辆小客车停在便道的行道树旁,沿盲道停成一排,以致该路段的盲道形同虚设。正将车停在盲道上的车主马女士称,由于该路段和周边小区停车泊位紧张,她和其他车主“无奈”将车停放在便道并占压盲道过夜,“我都是夜晚在便道上停车,一到白天就把车开走。我们天天这样停车,从没有交警来摄录开罚单”。但也有市民认为,车主是为了不交停车费,才如此占压便道及盲道停车,这种违反机动车停车规定的行为影响了行人、特别是盲人的正常出行;另外,便道长期遭机动车碾轧也会缩短使用寿命。
天津晟准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繁玲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该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道路交通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可处20到200元的处罚并可拖移机动车。针对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在便道停车的问题,《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合理,管理有序,车辆停靠整齐,无违规占路,无占压便道、盲道”,因此,便道上建停车场且影响通行的均属违规行为。交管部门表示,对占用人行便道和盲道,随意停车且影响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加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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