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玉,芦台镇居民。她于1998年组织成立太极健身队,20年来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活动,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以奉献、健康、服务、快乐为宗旨,通过教授指导太极拳、太极器械.健身气功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指导500余人次。
作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她经常冒酷暑顶严寒,利用个人业余时间,义务教授广大群众太极健身项目,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了贡献。她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健身气功指导员”、天津市“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2013年8月31日,她作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在沈阳召开的表彰大会,并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12年,组织400人参加宁河县第一届全运会开幕式太极功夫扇表演,充分展示了宁河全民健身的风采。2017年8月,她成为第十三届全运圣火在宁河传递的首棒火炬手。
太极健身队在胡凤玉的带领下,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赛事,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2001年参加首届世界太极拳大赛荣获优秀奖;2004年参加第二届全国亿万妇女健康展示大赛太极拳荣获第二名;2005年参加第三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荣获42弍太极拳国家规定套路第一名;2006年参加天津市第十一届全运会荣获太极拳、太极剑第一名;2007年参加第六届农民运动会荣获规定套路太极拳、太极剑第一名;2008年参加第六届太极拳锦标赛荣获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第一名;2009年参加天津市“双街镇”传统武术比赛荣获传统孙式太极拳第一名、八卦剑第一名;2010年参加天津市第十二届全运会荣获太极拳、太极剑第一名;2011年参加天津市健身气功比赛易筋经荣获第一名;2013年参加首届镇江孙式武学国际武术交流荣获太极拳、太极剑第一名;2014年参加全国气功站点联赛、半决赛(北部地区)荣获集体易筋经、八段锦均三等奖;2014年参加第六届世界太极拳锦标赛荣获传统孙式太极拳二等奖、太极剑三等奖;2015年参加京、津、冀传统武术交流荣获太极拳、太极剑均第一名;2016年参加首届世界太极文化节荣获42式太极拳第一名、42式太极剑第二名。健身队先后被评为全国“最佳团队奖”、全国“巾帼文明健身队”、市级“巾帼文明健身队”、天津市“百佳文化社团” 、天津市“优秀健身站”。
推荐单位: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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