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全国《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天津志愿服务条例》同步施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自此有了法的依据。日前,区文明办组织区民政局、区卫计委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以及专业志愿服务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代表20余人,举办学习《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座谈活动。
会议传达学习《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精神。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条例》全面规定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标志着志愿服务事业站在新的起点上,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天津志愿服务事业实现大发展、大繁荣。今后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向全区市民群众宣传普及《条例》和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的参与度、认同度。同时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创建文明城区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志愿服务资源整合,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河北区以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岗建设,夯实社区志愿服务阵地,组织开展迎全运等系列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日前揭晓的2017年天津优秀志愿服务典型表彰会上,我区报送的建昌道街三和社区雷锋志愿服务队成员解会文和河北区春慧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庞玉发获2017年“天津市优秀志愿者”称号,团区委“自强营地”志愿服务入选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光复道街建国道社区获评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区军休志愿服务协会入选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这样优异成绩是对我区近年来大力培育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积极社会影响的充分肯定,显示我区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在我区生根发芽、发展壮大所做的充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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