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连日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结合区域特点,组织开展了多项消费者维权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消费者协会与区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在各自监管辖区或街道社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等活动;利用商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宣传活动;利用政务微博、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举办商户12315培训会,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举办消费者交流会,与消费者交流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普及相关知识;召集商场、楼宇等有特种设备的经营者,宣传特种设备法律,确保消费者安全;配合市监管委计量处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加强市场相关商品监督与管理;组织药学技术人员、药师走进社区,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讲座,普及药品知识。
“3·15”期间,区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还将依法及时处理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全区各消费者协会分会、各消费者投诉站等相关部门做好值守工作,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及时得到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