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东南部,全村共710户,村民1950人。2016年村集体纯收入5600万元,人均收入4.5万元。
近年来,王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齐抓共管,不断推进“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环境整洁、管理民主”,做到村民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寓有所乐,人们过着农村城市化的幸福生活。
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王村组建了文明办,定编5人,每年拨款30—50万元作为文明建设专用经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利用走廊立柱、道旗、空白墙体、花坛提示牌等多种载体,宣传诠释核心价值观“24字”内涵,营造良好的学习践行氛围。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文明建设作为专门一章纳入到《村规民约》条款,引导全体村民讲文明、树新风。
做好道德典型的挖掘选树。近年来,王村先后有11位村民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及天津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家庭等。80后坚强母亲姜威威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农村好青年,50年精心侍奉公公和三个叔公的村民松梅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组织村民身边的典型,开展典型事迹宣讲百余场,用朴实的语言、实际的行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择善而从。
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筹划资金1.7亿元,开发建设了四大文化活动场所,分别是占地35亩、建筑面积6000余平米的音乐喷泉健身广场,面积2400平米的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面积1000余平米的村民文化活动室,占地30亩、建筑面积17000平米的弘扬祖国中医药文化一条街。成立了声乐班、中青年舞蹈队、京剧班、民乐队、村民广场健身舞队、女子鼓乐队、秧歌队,经常参与活动人数达500余人,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立了“少年舞蹈培训班”、“少儿绘画班”,聘请专业老师做辅导,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有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小手绘文明手抄报征集、绘画舞蹈展示展演等活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组织未成年人捐赠图书,慰问村内残疾儿童,从小培育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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