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天津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权益。主动拓展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分别在张家窝镇和大寺镇建立了“青春能量站”、“新市民法律驿站”和“半边天法律家园”,成为全市独家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和女性提供一体化司法服务的机构,共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司法服务,引导特殊人群依法维权。
二、注重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围。打造文化阵地。建立了“四室两房”,即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台球室、文艺室、计算机培训房、健身房,为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打造检察文化展示平台,建立了检察文化长廊,充分利用现有的楼道空间,展示“三史两展一基地”,即“法史、检察史、院史,检察 制服展、干警文化作品展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基地。
三、注重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坚持每周五科室学习、每月大会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党课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建了10支服务队,党员干警到居住地报到率达到100%,积极参加居住地党日活动,进行法律咨询、环境整治、美化绿化等志愿服务活动100余人次。
四、注重打造品牌,“青春能量站”关爱未成年人。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中普遍存在的网络游戏、手机依赖、厌学、早恋等青春期逆反现象,检察院未检科依托张家窝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立 “青春能量站”,成为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沟通、社区矫治等功能为一身的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先后与大寺中学、工大附小等5所中小学开展共建文明校园活动,深入校园以“成语·故事·儿歌”等学生喜爱的形式开展网络犯罪专题讲座、小学生自护知识讲座等。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进行重点跟踪帮教,通过举办18岁生日和特殊成人礼,赠送他们励志书籍等方式,鼓励他们重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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