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是保证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1978年底成立天津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1992年更名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科、行政科、法警队、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派驻八里台地区检察室、派驻双港地区检察室、派驻葛沽地区检察室共20个科室,现有在编干警100人。
二、主要业务指标
2015年以来区检察院自侦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犯罪案件32件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97万余元,有力打击了各类职务犯罪,有效支持了我区城乡一体化美丽津南建设,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刑检部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分别批捕、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1078人、181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三、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一是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并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案件研判等各项工作、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和主题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干警思想道德建设。院党组始终牢牢把握思想道德建设这一意识形态阵地,充分利用教育实践及各种活动载体,开展好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津南新风尚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干警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三是文化育检,检力下沉,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派驻检察工作。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教育和文体活动。在开展好派驻检察室日常工作的基础上,专门指定了八个业务科室牵头联系八个居民社区,定期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
四是严格管理,美化环境,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为了确保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各科室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清整,杜绝办公区脏、乱、差现象,院行政科牵头负责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定期组织干警赴咸水沽月牙河、众合里社区开展社区卫生义务清整活动,受到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是强化责任,突出服务,努力为本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两个文明和文明机关创建中,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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