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荐2018年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10”先进典型的方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我市将组织开展宣传推选2018年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10”先进典型活动,宣传推选出10名天津市优秀志愿者、10个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0个优秀志愿服务社区、10个优秀志愿服务岗(站)。
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市民、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可以根据推选条件,通过天津志愿服务网进行推荐先进典型。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和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于2018年10月24日前填写并将2018年志愿服务“五个10”典型推荐表发至邮箱tjzyfw@126.com。
联系人:曹晨、宋祖成 电话:83607199、83607552
推荐条件
1.优秀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在天津志愿服务网(天津志愿服务管理系统)正式注册,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支教扶贫、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2.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3年(包括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3年(包括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团队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按照天津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津文明委[2015]5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民生需求、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项目设计上以需求为导向,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在所在区、系统有较大影响,在脱贫攻坚、保护环境、乡村振兴、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市实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市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5)项目形式新颖,具有一定创新性,在“互联网+”等领域对志愿服务项目开展进行有益的探索。
4.优秀志愿服务社区推荐条件
(1)坚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
(3)制定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和回馈制度、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制度。
(4)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
(5)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环境保护、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5.优秀志愿服务岗(站)推荐条件
(1)有固定的志愿服务岗亭或站点,志愿服务制度规范、标识明确、设施齐全。
(2)有明确的志愿服务时间及相对固定的志愿服务人员。
(3)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已荣获全国和天津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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