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程八:
重点区域综合提升
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项目。
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吃透、弄懂、弄通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将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整体规划,建立工作台账,销号管理。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在“做”上下功夫,每年推出不少于10项创文惠民项目。实施自查督查,区文明办牵头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以督查促提升。开展学习培训,推动上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力覆盖面。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对先进典型给予奖励鼓励,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力争到2020年达到天津市文明城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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