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贺亮,男,中共预备党员,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在河北工业大学毕业,同年进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教育、挽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融情于法,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法治好声音。
2015年入职后,将公益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加入“青年志愿服务团队”,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检察官的公平正义,诠释司法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坚定信仰,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救助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需要全社会关爱和呵护。参与制定《办理未成年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的正义守护未成年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在天津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率先启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救助,用政府采购、社会志愿模式引入心理疏导。在参与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细致夯实证据,逐一复核3.2TB 190余次视频、13700余张照片,认真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为案件的准确处理奠定基础。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被害儿童启动综合性司法救助程序,除向被害儿童发放国家救助金外,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被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24人次,及时又精准地传递司法温暖。该案例被评为“天津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二是架起桥梁,帮教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助推回归健康生活。对于未成年犯罪来说,惩罚并不是真正的目的,教育挽救他们真诚悔悟、回归社会才是根本。始终坚持把帮教矫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将教育挽救落到实处。在利用我院沙盘疗法、生物反馈放松系统、帮教观护平台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基础上,将对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纠偏理念引入帮教矫治工作,以感恩教育、爱的学习为主线,通过会诊式行为测试、面对面亲情对话沟通和社区开放式公益服务,形成“唤醒迷茫、矫正航标、放飞希望”的立体化帮教体系。50余名未成年人经帮教,重新融入社会,帮教工作被誉为是一条温暖重生之路!用“情、理、法”教会罪错青少年认知错误、逐步成长,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三是精准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护能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除了他们自身和家庭的因素外,往往还是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制度缺陷、恶劣环境等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
走进青少年的学习空间、融入青少年生活空间、营造青少年成长空间,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与学校、社区和社会的无缝对接。以青少年法律知识需要为基点,结合“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师生、家长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学校、社区,通过现场授课和新媒体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课堂”、“法律特训夏令营”、“学法守法 育德做人”、“护守明天 津彩未来”等普法宣教80余次,受众青少年5000余人。
特别是开展“远离校园欺凌,走进幸福未来”专题宣讲,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及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将公益检察精神传递到社会各界。
2016年演唱的未检之歌《陪伴》,入围天津“青春梦·中国梦”青年歌曲演唱大赛复赛;2018年获评“河北区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称号;2018年当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推荐单位:河北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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