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著名的诗人外交家黄遵宪多次来到天津,并留下著名诗篇。他与天津有许多交集,任北洋水师营务处总办一事却鲜为人知。
李鸿章创办北洋水师后,为协助办理相关事务,特在津设立北洋水师营务处。中日甲午海战失败后,作为承上启下的营务处总办罗丰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遭到文廷式的参劾。时王文韶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重整北洋水师,改组营务处成为当务之急。总办之职,在经过多方物色后,选择了黄遵宪。
王文韶在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称总署)行走时,黄任驻日参赞,在批阅公牍中,给王留下很好的印象。后来黄任新加坡总领事,被南洋大臣张之洞调赴江南办理教案。由于“非有一定差委”,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王文韶呈递《奏为分省补用道黄遵宪,为守兼优,请准调赴北洋差委片》,请即令黄遵宪总办水师营务处。不久得到清廷批准。但江南教案未完,张之洞、刘坤一均上书朝廷,挽留黄遵宪继续办案。此后,黄克服阻力,办结江南各省教案,并就苏州通商事宜,与日本达成六条协议。
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黄遵宪到天津赴任。第二天,见王文韶,由于“匆匆公见,寒暄之外未及畅谈”。十七日,黄遵宪到任,总办北洋水师营务处并随办洋务。由于北洋水师的恢复工作困难重重,黄的日常工作仍然是洋务。二十日,黄来到直隶总督署与王文韶交谈很久。八月二十七日,李鸿章出使欧美各国回到天津,黄见到李鸿章,李自负地告诉黄:“二十年无事,总可得也!”此前,黄、李之间有段交往。黄在日本任参赞四年多,归国后写出一部《日本国志》。光绪十三年,黄过天津,将稿本及禀文上呈李鸿章,希望“赐以训诲”,并呈总署予以官方刊印。李“详加披览”,认为该书“博稽深考”“订正尤为赅备”,并作禀批,于同年十一月呈给总署。但此书并未得到官刊,光绪二十一年该书在广州印成,书上附有李的禀批。想必这次见面,带上了新书。
黄遵宪在津见了北洋水师学堂总办严复、北洋大学堂总办王修植等。他评价严复“谈吐气韵,通西学之第一流也”,评价王修植“通才达识,殊不可及。”他与汪康年、梁启超创办了《时务报》,听说在天津订数达到四百份,深为喜慰。
九月五日,日本驻华公使林董到总署,指责清廷在交涉中没有履行《马关条约》。九月九日,王文韶接到电报“调黄公度进京商苏州租界事”。十二日,黄遵宪赴北京总署,此后两次被光绪召见,并议授驻德、英使节,但均未成行。黄遵宪仍任北洋水师营务处总办,此事颇让王文韶为难,曾言“前荐之公度,因事尚游移未便久候也”。据考此职一直在身,直到光绪二十三年五月被任命湖南盐法长宝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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