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公交志愿服务队开展“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
《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是我市首部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集中规定的地方性法规,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在法制化、规范化方面迈上新台阶,也是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具体实践。阳春三月,宁河公交志愿者积极开展“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
在泛马公交站、宁河区邮政局站、运河家园公交站,向候车乘客及过往市民发放“文明条例我遵行”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宣讲《条例》的深远意义。志愿者们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好《条例》的宣传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此次志愿活动普及了《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的精神和规定,促进市民乘客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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