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从细节着手,从小事践行,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后,西青区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宣讲会、利用新闻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 、社区、单位、学校内部宣传栏等载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掀起学习《条例》热潮,推动《条例》家喻户晓,以学习宣传《条例》为抓手,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市场监管局
多措并举积极宣贯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宣传彩页等形式对《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印制宣传材料,在辖区主要零售市场、食品经营单位、农村集市等区域进行张贴发放,督促市场主办方及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提升《条例》知晓率,切实营造创文氛围,做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自我约束,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以科室、部门和党支部为单位对《条例》全文进行认真学习,要求全体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以《条例》为准绳,不断加强自我约束,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让文明行为成为自觉习惯。三是从工作业务出发,共创文明成果。市场监管局监管干部在日常监管中,加强监督引导,定期开展监督、引导和劝阻,提醒商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切实营造,营造干净文明诚信的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办
努力营造学习《条例》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窗口单位优势,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利用政务大厅公开栏、LED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通过张贴海报和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增强《条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行业文明行为新风尚。
统计局
党组高度重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一是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议,指派专人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并将其转化为日常自觉行为,做到带头遵守,带头践行。二是结合以"文明条例我遵行,携手共创文明城"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切实扩大宣传力度,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把《条例》学习贯彻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在全局办公区域、走廊等显著位置粘贴《条例》及宣传海报,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文明行为规范,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文明新西青做出贡献。
金融局
结合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金融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及时做好沟通工作。二是加强机关内部宣传,在机关走廊和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张贴《条例》宣传海报,确保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对《条例》施行时间和基本内容全面了解。三是发挥协调作用,推动31家驻区银行及其100余家网点,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水务局
通过张贴宣传页、LED屏显示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使《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干部对《条例》的知晓率、参与度、践行力。
应急管理局
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宣传栏张贴《条例》海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内容,使条例进机关,从自身做起,践行文明条例。自制《条例》宣传页,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对企业职工进行《条例》宣传,发放《条例》宣传页,同时通过微信交流群对更多的企业及加油站宣传《条例》内容,使《条例》进企业,引导企业职工人人参与,共建文明城区。
工商联
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行动,采取党支部集中学习、公示栏张贴、微信办公群、会员企业群等多种方式,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学习《条例》、践行《条例》的浓郁氛围,引导机关干部和会员摈弃陋习,提高文明意识,在交通、祭祀、旅游、生态环保、服务等方面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住建委
积极响应要求,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着力在机关办公区域、服务窗口、建筑围挡等重点点位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学习《条例》、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积极在办公区域和各基层单位的宣传栏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条例》负面清单,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践行。在西青市民服务中心办公的服务窗口张贴海报和《条例》负面清单,提高办事群众知晓度。在京福公路、南站二期等重点路段配套工程和公房修缮工程的建筑围挡张贴海报和和《条例》负面清单。
司法局
中北司法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从条例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管理与促进、倡导与奖励、执法与处罚六个方面集中学习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结束后,司法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让群众都参与进来,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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