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这是新出台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请您看看。”友谊路街谊景村社区居民张阿姨从社区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条例》宣传单,认真读了起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河西区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截至目前,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在1.9万余个楼门和宣传橱窗内张贴了2万余张宣传海报,并针对社区内实际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居民宣传、讲解文明养犬、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祭扫等《条例》内容,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人大立法工作的“一号工程”,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并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扎实推动《条例》落地实施,河西区在加大执法硬度,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强化执法力度和震慑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广覆盖、立体化、常态化普法宣传,并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关爱困难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公益活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文明督导、法规宣传、劝阻违法行为等文明共建活动等,在全社会大力培育良好的公民精神风貌和社会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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