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明网
温暖天津文明风 精神建设进行时 天津好人榜 道德模范 志愿服务 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 文明校园 文明家庭 公益广告 诚信天津 文明有礼 我们的节日 未成年人
 
  天津文明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精神建设进行时  >  工作传真  >  全市
聚焦《条例》:遛狗不牵绳,违法还受罚!
2019/04/19
欢迎参与网络文明传播: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遛狗不牵绳,违法还受罚!

  如今,城市里养狗遛狗的人逐渐增多,但不少人抱着“我家狗很听话不咬人”“狗好不容易出来,需要自由活动”的想法,选择遛狗不牵绳。而不牵绳的行为也带来了一系列麻烦,路人被宠物犬惊吓、咬伤,宠物犬乱跑引发交通事故等现象频繁发生。

  “携犬出户使用束犬链”“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等内容,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得到市民的广泛赞同:“遛狗不牵绳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在非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人民政府规定。

  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的居民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鸽子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

 

扫描关注天津文明网微信

扫描下载志愿天津APP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宋文婧
  即时热点
  温暖天津文明风           详细>>
无偿献血等于有了血液银行
·健康宣讲进校园 为健康成长护航
·青年梦想家油城首秀 二号院小学师生让爱扬帆
·“热血”暖津城:孙德泓和他的农民献血队
·天津动物园饲养员张新跃:我在猴山当段子手
·道德课堂——致敬道德模范 传承榜样力量
·养老院里欢乐多 众人高唱社会主义好
  精神建设进行时           详细>>
·中新天津生态城首届半程马拉松 为“无废”奔跑
·[视频]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在昆明举办 李书磊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天津媒体评论:“快递”搭地铁 搭的不只是顺风车
·天津媒体评论:别让孩子因父母离婚受到二次伤害
·天津记者调查:小小“烟卡”为何突然风靡
·[视频]白天上班晚上学艺 天津蓟州区青年夜校火出圈
·[视频]天津市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举行
·天津:饮冰室书斋重新打造“先生的书屋” 欢迎来打卡
·天津首批!2000辆共享亲子车将陆续亮相天津
·天津媒体评论:取名“万事如意” 着实有点任性
天津文明网编辑部电话:022-83607493  邮箱: 滚动新闻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7002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