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即将实施北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行动
4月17日,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推动会在集贤里街召开。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王亚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裘地,区政协副主席杨国珍出席。
会议指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做好《条例》宣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域创文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条例》内容的解读阐释,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讲。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条例》推动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各镇街要广泛借助志愿者先锋优势,使宣传实现全域覆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案,确保《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时执法到位。会议还就《条例》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和交警北辰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当天,集贤里街举办了“文明条例我遵行”主题宣传暨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通过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工作人员现场解读等方式,广泛开展内容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对于文明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区学习、践行《条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用文明的“软实力”铸就北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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