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举办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报告会
4月25日上午,河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二处处长李彤作专题报告。会议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国忠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文璁等区级领导出席会议。
李彤紧紧围绕学习领会《条例》这一主题,着重从《条例》制订的背景、《条例》的总要求、违反《条例》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等四个方面,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解读。报告主题鲜明、深入浅出,对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李国忠就宣传落实好《条例》、推进《条例》有效实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狠抓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变成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之区”的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密切协作、精细实施,形成贯彻实施《条例》整体合力,让《条例》在河东大地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全区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360余人聆听了专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