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做好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天津市将全面建设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同时,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整体面貌。
结合背街里巷三年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将在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建设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
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
01滨海新区建材路
02和平区洛华里
03和平区桂林里
04河西区徽州道
05河西区金华道
06河东区中山门三号路
07河北区庆安街
08南开区迎风道
09红桥区丁字沽零号路
10红桥区四新道
时间安排
部署准备4月20日至4月30日
全面实施5月1日至7月31日
检查验收8月1日至8月31日
示范路建设内容包括
01 实现环境卫生常态规范
严格按照道路保洁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清扫保洁全覆盖,可水洗道路每周水洗2次全覆盖,确保道路路面干净整洁,路见本色,无污物积水,无残存污迹,无卫生死角,无堆存垃圾。
02 实现公共设施齐全整洁
对道路上的公厕、转运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等城市家具,以及路灯杆、交通标牌、配电箱柜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对破损缺失的进行修复和配置,对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进行清除。
03 实现园林绿化提升有品质
及时修剪养护园林植株,对园林绿化进行整治提升,合理搭配,提升绿化品质;清理园林绿地内的枯枝死苗,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清洗油饰护栏等园林设施。
04 实现违章建筑零存在
依法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
05 实现沿街底商规范经营
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私开门脸、拆墙打洞、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里空外卖、占路加工、市场外溢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06 实现广告牌匾规范有序
对商家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治理,清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楼顶广告,修复破损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整洁。
07 实现路面及管线无破损
整修或重新铺设破损道路,规范、清洁道路路名牌,整修人行道、侧石、缘石、树穴石。规范切改架空线,修整管线井盖、雨水篦子、排水管道等。
08 实现沿街立面提升美化
按照道路整体基调,协调统一建筑外檐风格色彩,对老旧破损建筑进行整饰改型、对脱色褪色建筑进行粉刷油饰,对脏污色渍建筑进行清洗清洁,规范改造提升空调罩,整修建筑檐线、角线、窗口线、雨水管等建筑附属元素,整修油饰沿街围墙。
09 实现特色风貌历史痕迹延续
打造示范路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街巷的原有特色,特别是对于具有历史承载的街巷,要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在保留原有风貌、延续历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街貌提升。
此外,本市在打造示范路的同时,还将充分考虑街巷的原有特色,特别是对于具有历史承载的街巷,要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在保留原有风貌、延续历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街貌提升。
相关文件:
津城管综〔2019〕123号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做好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城市管理委:
为深化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提升背街里巷道路环境质量,按照《关于印发背街里巷道路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城管委发〔2017〕1号)、《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津城管办〔2017〕48号)要求,结合背街里巷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将在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开展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2019年,建设背街里巷示范路10条。具体是:滨海新区建材路;和平区洛华里、桂林里;河西区徽州道、金华道;河东区中山门三号路;河北区庆安街;南开区迎风道;红桥区丁字沽零号路、四新道。
二、工作目标
对10条道路高标准实施示范道路建设,在对街巷风貌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精心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整修、补植绿化、清脏治乱、更新家具、拆除违章、治理底商、规范牌匾、整修道路设施等工作,既保留街巷的特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又做到公共设施齐全、方便百姓生活,切实起到“起示范、可借鉴、宜推广”的作用,打造背街里巷治理的示范路、样板路。
三、主要任务
(一)实现环境卫生常态规范。严格按照道路保洁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清扫保洁全覆盖,可水洗道路每周水洗2次全覆盖,确保道路路面干净整洁,路见本色,无污物积水,无残存污迹,无卫生死角,无堆存垃圾。(二)实现公共设施齐全整洁。对道路上的公厕、转运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等城市家具,以及路灯杆、交通标牌、配电箱柜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对破损缺失的进行修复和配置,对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进行清除。(三)实现园林绿化提升有品质。及时修剪养护园林植株,对园林绿化进行整治提升,合理搭配,提升绿化品质;清理园林绿地内的枯枝死苗,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清洗油饰护栏等园林设施。(四)实现违章建筑零存在。依法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五)实现沿街底商规范经营。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私开门脸、拆墙打洞、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里空外卖、占路加工、市场外溢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六)实现广告牌匾规范有序。对商家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治理,清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楼顶广告,修复破损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整洁。(七)实现路面及管线无破损。整修或重新铺设破损道路,规范、清洁道路路名牌,整修人行道、侧石、缘石、树穴石。规范切改架空线,修整管线井盖、雨水篦子、排水管道等。(八)实现沿街立面提升美化。按照道路整体基调,协调统一建筑外檐风格色彩,对老旧破损建筑进行整饰改型、对脱色褪色建筑进行粉刷油饰,对脏污色渍建筑进行清洗清洁,规范改造提升空调罩,整修建筑檐线、角线、窗口线、雨水管等建筑附属元素,整修油饰沿街围墙。(九)实现特色风貌历史痕迹延续。打造示范路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街巷的原有特色,特别是对于具有历史承载的街巷,要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在保留原有风貌、延续历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街貌提升。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区城市管理委按照各自确定的示范道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明确节点,同时做好深入治理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二)全面实施(5月1日至7月31日)。全面推进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5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报送市城市管理委。(三)检查验收(8月1日至8月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市城市管理委对各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区要深化治理措施,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示范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背街里巷示范道路建设是三年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街巷道路治理的引领示范,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具体体现。各区城市管理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切实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二)落实责任。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街道责任,倒排施工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任务;按照整治提升内容、标准,仔细梳理,建立任务台账,落实责任主体,确保示范路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督导检查。市城市管理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帮助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对各区工作进展、工作标准开展检查,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曝光。(四)长效机制。各区要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 做到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示范路建设,为背街里巷道路管理提供示范和样板,破除“高楼大厦背后还有脏乱差”的现象,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019年4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稿源:天津政务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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