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私自改了改窗户,现在却要拆了恢复原状,这么做也是在提醒我们大家,即便是自己的房子也不能想怎么改装就怎么改装。”5月9日上午,家住欣裕苑小区的居民张大爷和很多邻居一起看着小区内一居民家中的私搭乱建被依法拆除感叹道。这件事给邻居们的触动很大,大家都觉得践行文明就该“动真格的”!
不文明现象
私自窗改门 违建被强拆
欣裕苑小区居住的是原北塘宁车沽异地安置的四村村民,2016年搬迁后部分村民仍按照原先村落的居住习惯在小区内私搭乱建,楼道堆物等现象也尤为严重。针对2栋住户开超市私自窗改门的行为,欣华苑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劝解,讲规定明事理,告知违章搭建不仅会破坏小区整体环境,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该住户还是不听劝解,依旧我行我素。5月9日上午,欣华苑社区工作站联合北塘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以及滨海一号物业,对该居民私搭乱建进行了依法拆除。
新规解读
违反规定私搭乱建 拒不拆除会挨罚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区域私搭乱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践行条例就要从每个居民做起,欣华苑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本着文明协调、沟通协调的原则,坚持不懈地与住户进行协商,最终获得了理解,使得拆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圆满完成了拆除任务。该住户也表示,今后会遵守文明条例的规定,劝导更多的居民共同维护社区居住环境。此次拆违行动不仅为小区环境改善工作开了个好头,也为新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贡献了一份力量。
律师说法
业主“住改商” 须邻居点头
天津中岳律师事务所的潘玉华律师说,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小区业主即便是用自己家的房子用于经营也要小区其他业主的同意。如果小区内经营行为出现扰民和违规,维权业主可以先让物业出面协调制止,也可向社区和街道、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私自窗改门 属侵权行为
潘律师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事件中私搭乱建的居民为了开超市经营,私自窗改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对该部分的共有权。而业主擅自拆窗改门、搭建台阶等行为就是侵占了住宅的共有部位,超出了正当行使权利的界限,妨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属于侵权行为。
业主私搭乱建 物业有权处罚吗?
潘律师说,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多物业公司都感到挠头,不知道该如何管理。其实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单位,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行事,因此物业公司有权对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但是物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并没有执法权及行政处罚权,因此,物业公司不能对业主私搭乱建的行为予以罚款,但是相关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可由社区居委会对居民进行劝导,物业公司可配合执法部门帮助业主拆除改建,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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